師資隊伍
2003网站太阳集团綜合管理實施細則
2018年10月17日    查看

2003网站太阳集团綜合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學院改革和發展的需要,為明确院、系兩級職責,建立符合我院實際的管理運行機制,提高學院管理水平、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促進學院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細則。

第二章 院内管理體制和工作制度

第二條 學院實行院、系(所、中心)兩級管理體制,系(所、中心)為學院的下屬單位,在學院的領導下,落實具體建設目标,負責學科建設、教學、科研等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三條 學院的全面工作由院長負責,院長是學科建設、教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院設立學術委員會、教學委員會等,各委員會(小組)在院長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四條 學院設學術帶頭人和學科建設負責人,具體負責各個學科的建設和研究生培養工作,由各系(所、中心)具體負責教學安排、教師培養、教育與管理。教職工日常管理以系(所、中心)為單位,科研等工作以學院、學科或課題組為單位組織開展。

第五條 學院決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黨政聯席會議制度、院長辦公會議制度,按照相應的議事規則讨論和決定學院重大問題,班子成員在日常工作中要經常通氣、互相協商,确定重大事項前要聽取教職工的意見,要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管理的科學性和實效性,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規範化。

第三章 學院領導班子成員主要崗位職責

第六條 黨委書記職責

一、負責學院黨委的全面工作,保證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校黨委、行政的各項決定在學院貫徹執行。

二、負責學院領導班子及成員的思想、作風建設和廉政建設,與院長共同維護學院領導班子的團結。

三、負責學院黨的建設工作,開展經常性的黨員教育活動,動員、組織黨員在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管理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指導學院做好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和“創先争優”工作。

四、負責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領導學院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黨員和群衆進行政策理論學習,加強對黨員和幹部的教育和管理。

五、參與學院發展方向、規劃、内部機構設置調整、内設機構負責人的考察選任及人事、分配等重大問題的讨論和決策,支持行政負責人在其職責範圍内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做好學院高層次人才的穩定工作。

六、負責召集黨委委員會議和黨員大會,抓好黨委自身建設,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發揮黨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集體領導作用;具體負責人事勞資工作、統戰工作、離退休工作及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

第七條 院長職責

一、負責學院全面工作。

二、負責确定學院發展方向和目标制定、專業建設、學科與學位點建設,負責學院重大發展決策的實施與落實。        

三、院長為執行學校财務制度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學院經費使用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學院的年度預算及較大開支,需經過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讨論審定。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要向全體教職工通報經費使用情況,接受群衆監督。

四、負責學院各專業委員會(小組)的工作,主持院内職稱評審、學位授予、各類獎項的評定及教學科研成果的評審等工作。

五、負責組織本學院創收工作,根據學校政策,組織制定并實施院内分配方案。

六、負責學院師資隊伍建設及人才的培養、穩定和引進工作。

七、組織對外學術交流、合作研究等。

第八條 黨委副書記職責

一、主管學院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含研究生)。二、協助黨委書記抓學院黨建日常工作,具體指導黨支部的工作。

三、負責學院學生的安全穩定工作。

四、負責制定師生發展黨員工作計劃,指導黨支部做好入黨積極分子和新黨員的培訓教育工作,依照校黨委的授予權限,做好師生的黨員發展工作。

五、負責院團學生工作隊伍的建設與管理工作,領導學生辦、分團委、學生會的工作,按規定審查學生社團的成立,并指導社團開展活動。

六、負責學生的學風建設和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學生獎學金、助學金、貸款等評定(評審)及評優工作。

七、負責組織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第九條 主管教學工作副院長職責

一、主管教學副院長是學院教學質量的直接責任人,在院長領導下,負責學院本科專業建設、教學研究、課程建設、教學改革與教學評估、教學督導及日常教學管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制定有關教學管理規章制度、課程建設規劃及專業培養方案、教學計劃、教學大綱、課程體系建設的論證和修訂工作。

三、負責組織教學内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考試内容等方面的改革研讨和實施。

四、負責協調學期教學安排、任課教師配備、考試安排等工作。

五、負責畢業論文(設計)、專業實習等環節的協調、檢查和質量控制。

六、負責本科生導師的配備、教學檢查工作和教學成果獎的申報工作。

七、負責院教材建設工作,組織選用教材的審定。

八、負責本科教學管理、成績管理、證書管理等工作。

九、負責組織制定實驗中心建設規劃、實驗中心改革方案及管理規定并組織實施。

十、負責實驗教學課程設置及實驗教學管理和實驗技術隊伍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審核實驗中心儀器設備等的采購計劃,負責學院資産的安全和完整,管理并統籌資産的有效合理使用。

十二、負責國家理科基地、工科基地、國家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建設工作。

第十條 主管科研工作副院長職責

一、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學院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工作和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二、負責組織制定學院科學研究規劃、計劃及管理規定,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各類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的申報工作。

四、負責學院科研基地建設工作,具體聯系國家重點實驗室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工作。

五、負責落實學院中長期規劃中有關核心競争力指标的完成。

第十一條 主管學科建設及研究生工作副院長職責

一、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學院學科建設工作、研究生業務工作。

二、負責學院中長期學科建設規劃的實施,主抓重點學科建設工作。

三、組織各學科或方向的負責人制定研究生培養方案、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及新學位點的申報工作;負責組織研究生教學、畢業(學位)論文的開題、論文撰寫及答辨等環節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研究生導師遴選的初步審核工作;負責組織院内學術研讨及交流活動。

五、負責落實學院中長期規劃中有關核心競争力指标的完成。

第十二條 行政副院長職責

一、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學院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學院行政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及實施;負責學院各類人員的考勤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

三、負責院辦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宣傳工作、網絡環境建設工作。

    四、負責學院的安全工作。

    五、負責學院工會工作。

    六、負責學院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七、協助院長、書記做好學院的其它工作。       

    八、協助院長做好學院财務審查、公共經費使用總簽工作。

第四章 系、所、中心主要工作職責

第十三條 各系主要工作職責

一、在學院的領導下,組織制定專業建設、學科建設、學位點建設、科研立項等工作計劃和方案,根據學院審定的方案組織實施。系主任為系全面工作的具體責任人、副系主任協助和配合系主任的工作。

二、負責組織制定專業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考試大綱等教學文件。根據學院審定的教學計劃和教材,組織教師開展教學活動,檢查教學進度、教學紀律和教學效果,同時配合院教學督導小組做好工作。

三、負責組織教師開展教學改革研究和科學研究,積極組織申報各類教學成果獎和科研獎勵。

四、負責本系的教師培養與管理,制定教師攻讀研究生學位、進修學習和引進等具體計劃,經學院審定後組織實施;根據學科建設和教學、科研工作的需要,向學院提出教師隊伍建設的具體意見。

五、制定課程體系、課程内容改革方案及重點課程建設計劃并組織實施;

六、與黨支部共同組織本系人員的政治理論學習活動。

七、完成學院臨時安排的與本系教學、科研有關的其它工作任務。

    第十四條 研究所(中心)工作職責

一、所長(主任)在學院的領導下負責研究所(中心)的工作及科研條件的建設工作,副所長(副主任)協助和配合所長(主任)的工作。

二、負責組織研究項目的申報、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研究所(中心)研究規劃的制定及實施。

    四、負責研究項目的驗收、鑒定、推廣及轉化等工作。

五、積極組織開展合作研究與學術交流。積極開展與本所(中心)相關人員的培訓、咨詢等對外服務工作。

第十五條 實驗中心工作職責

一、在學院的領導下,負責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心主任、書記為具體責任人,副主任配合主任工作。

二、組織制定實驗室建設整體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和落實,制定實驗課程的開設計劃并組織課程實施。

三、負責制定實驗室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檢查、監督落實。

四、負責學院實驗教學管理工作,組織實驗教學課程,做好實驗室的開放工作,保證實驗教學條件的落實。

五、做好學院實驗技術隊伍建設,制定實驗技術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及定崗、定編、考核與培養管理工作。

六、負責實驗室教學資源(設備、房間)的優化配置、實驗的環境建設、技術與實驗室安全工作,并定期組織檢查。

七、完成學院臨時安排的與實驗教學和科研有關的其它工作任務。

第五章 學科帶頭人(或學科建設負責人)工作職責

第十六條 學科帶頭人(或學科建設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一、制定本學科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确定研究方向及研究重點,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本學科相關人員申報各類科研項目,并組織開展研究。

三、制定本學科研究生培養方案、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組織實施并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四、負責本學科的梯隊建設,根據學科建設需要,提出梯隊建設意見;

    五、負責組織新學位點的申報工作。

    六、開展對外聯絡和學術交流工作。

第六章  辦公室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辦公室是學院對外的重要窗口,辦公室成員應堅持全心全意為師生員工服務的宗旨,提升服務意識和管理水平。各部門應按分配的任務有序協調的開展工作,同時應積極配合其它各部的工作,不得無故找借口推诿、拖沓。辦公室成員應注重儀表,穿戴整潔,言談文明,舉止大方,禮貌待人

第十八條 辦公室管理制度

一、要積極履行職責,認真做好辦公室的打掃和整理工作。按照衛生值日表值日,保持良好的辦公環境。辦公室内要注意整潔。辦公桌椅(包括桌上的物品)要擺放整齊,其它物品的擺放要有條理。廢舊物品要及時處理。做到合理、方便、高效、整潔。

二、辦公桌上物品應放置整齊有序,抽屜及櫃内物品要分類擺放。文件櫃内文件、資料分類裝盒,盒外側打印标簽并編号,有序存放。

三、辦公物品的管理責任到人,辦公用的計算機,使用者為該計算機管理責任人。使用要妥善保管和維護好設備,設備丢失或人為損壞,使用者要負全部責任。

四、要愛護辦公室内的公共财物。辦公室内不開無人燈、無人扇。下班離開時要注意關鎖門窗,以防被盜。要節約用電,确保用電安全。下班離開前要自覺将電腦、電燈、電風扇關好。

五、辦公室内講話做事要講文明、講團結。同事之間要相互尊重,相互關心,相互幫助。談吐文明,注意坐姿,注意細節,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六、各辦公室電話專供因公使用的應當樹立節約話費的理念,避免公話私用。

七、辦公室成員應妥善使用自己鑰匙,不得将鑰匙私自轉借其他人員。

第十九條 會議室管理制度

一、會議室布置須科學有序,做到合理、方便、高效、整潔。

二、會議室物品應放置整齊有序,指定專人管理,保持室内通風換氣良好。

三、定時對會議室進行清理,負責會議室設備、物品的保管,經常保持室内衛生清潔,随時提供使用。

四、使用會議室者應注意愛護公用财物,會議結束後,應立即通知辦公室清理會議室。

第二十條 文件管理制度

一、學校各項黨務、行政、教學科研、學生工作文件實行歸口管理,由個相關辦公室負責管理和存檔。

二、學校文件傳閱夾,學校文件必須及時送院長、書記和主管院級領導閱覽。緊急文件可以在送交主管院級領導閱覽和指導實施後,再送交院長、書記領導閱覽。學院領導閱覽後,由職能科室負責存檔保管。

第二十一條 考勤制度

一、辦公室成員要按時上下班,禁止遲到早退現象,如遇特殊情況要向主管領導請假備案。

二、辦公室實行指紋打卡考勤,月曠工、遲到、早退3次以上口頭批評,5次以上院内通報批評,10次以上調整工作崗位。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