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湖大教字〔2024〕35号),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一部分專業分流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專業分流工作由學院統一組織。學院成立本科專業分流工作小組。
組 長:譚擁軍
副組長:塗海軍 鄒志成
成 員:陳 豔 徐翔晖 胡彥如 葛行義伍鬥生王奕蓉 毛隆菲 于淼漪
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學院本科生的專業分流工作以公開、公正、公平為總的指導原則。
三、興趣專長與合理引導相結合的原則。學生應該綜合考慮自己的興趣、專長、發展目标和社會需要,慎重選擇;學院各系組織專業選擇宣介會,解答學生在專業選擇中的疑問和困惑,并根據學生的實際學習情況,給學生專業選擇提供指導。
四、該工作細則為專業分流實施細則,細則經學校審核通過後在學院網站公布。
第二部分 專業分流實施細則
一、根據入學當年的招生計劃,2023級生物技術和生物醫學工程兩個專業的學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内,在生物技術和生物醫學工程兩個專業中自主選擇一個專業學習。
二、專業分流原則
(一)進行專業分流時,學生可在生物技術和生物醫學工程兩個專業中自主選擇一個專業學習。
(二)當選擇相應專業學生人數未達到15人時,該部分學生須重新選擇專業學習。
(三)學院各系應尊重教育教學規律,統籌規劃,有效指導學生理性選擇專業,确保人才培養質量。
(四)由其它年級調整至2023級的學生不參加專業分流,按原專業就讀。如果原專業分流後學生數未達15人,則需要重新選擇專業就讀。
(五) 已轉專業的學生不得參與專業分流。
(六)學生參與一年級分流以後二年級不能通過轉專業換分流專業。
三、專業分流工作程序
(一)學院專業工作小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專業分流方案的具體實施,并确定專業分流名單;
2.負責對學生進行以“專業分流”為主題的教育,使學生對學業、職業有合理的規劃,引導學生理性選擇專業;
3.負責思想政治教育,充分了解專業分流前學生的思想動态及意願,及時化解學生因選專業而産生的不良情緒;
4.負責接收、處理學生申訴。
(二)具體時間安排
1.專業分流工作安排在第二學期進行。
2.學院在學生入學第二學期初發布專業分流的工作安排,經學校審核後統一公布。
3.學生在第二學期學校規定的時間内登錄教務系統進行線上申請。
4.當選擇相應專業學生人數未達到15人時,該部分學生須重新選擇專業學習。
5.學院根據學生志願進行專業分流;
6.學院專業分流工作小組确定各專業拟分流名單并公示3個工作日。學生可以根據公示情況,提出申訴意見。學院在一周内進行處理。公示無異議後,學院向學校上報有關名單。
本實施細則的解釋權在2003网站太阳集团,若本細則與學校相關文件有沖突,以學校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