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學校《關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保證評審工作公平、公開、公正,結合學院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來源于中央财政專項資金,用于獎勵攻讀碩士、博士學位期間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條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獎勵名額由教育部下達到學校再分配到學院,學院根據學校名額及學院情況,遴選學生向學校推薦。
第二章 評審組織
第四條 成立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學院評審委員會”),其組成如下:
主任委員: 院長、黨委書記
副主任委員:研究生教學主管領導、學生工作主管領導
評委會成員: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教學秘書、研究生輔導員、學生代表。
評審委員會主要職責是:制定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實施辦法,負責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審核、評審及受理學生對評審結果的申訴等工作。
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具體組織、協調、聯絡工作由研究生教學秘書組織實施,并負責保管好有關申請和評審資料。
第三章 獎勵名額與申請對象
第五條 學院2022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名額共計推薦6人(含隆平分院),其中碩士研究生4人,博士研究生2人。
第六條 申請對象為基本學制期間内在讀的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具體為: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指博一至博四4個年級的學生;直接攻博生指博一至博五5個年級的學生;碩博連讀生指博一至博三3個年級(對二年級轉為博士研究生的為博一至博四4個年級。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後,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為研一至研三3個年級的學生;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為研一、研二2個年級的學生。
第四章 獎勵标準與參選條件
第七條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标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标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
第八條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思想道德品質優良;
(二)在學制期間内在讀,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
(三)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一年級碩士研究生,重點考察研究生本科階段的科研業績及其發展潛力)。
第九條 研究生出現以下任一情況,取消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參評學年違反國家法律、校規校紀受到處分者;
(二)參評學年任何一門必修課程考試不及格者;
(三)參評學年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者。
第十條 研究生在學制期限内可多次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但科研成果不可重複使用。超出學制期限的研究生,自動取消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資格。
第十一條 有意願申請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根據本辦法規定的申請條件,向學院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教務辦)提出申請。
第五章 評定辦法和程序
第十二條 個人申請與導師推薦
符合申請條件者如實填寫《附件4: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表》、《附件5:(教育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和《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思想品德表現與公益實踐活動自我陳述表》,附上相關證明材料,經導師填寫同意推薦意見後,在規定時間内交學院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每位導師最多推薦1名本人所指導的研究生(博士或碩士)參加評選。
第十三條 學院初審與評審
學院工作人員收到學生申請後,對材料進行初審(成果統計時間至2022年9月30日)。
第十四條 會議評定
學院評審委員會統籌考慮學院學科布局及學科方向,從思想道德素質、實踐能力、學業成績、創新意識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的對申請人進行綜合評定,會議讨論決定産生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推薦人選。
第十五條 評定結果公示
公示評審結果,公示期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若有對學院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者,可實名據實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學院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2003网站太阳集团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