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03网站太阳集团2021年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選實施辦法
2021年11月15日    查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學校《關于印發<2003网站太阳集团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實施辦法>的通知》(湖大研字[2013]11 号)、《關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保證評審工作公平、公開、公正,結合學院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用于獎勵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表現優異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第三條  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獎勵名額由學校分配到學院,學院根據學校名額及學院情況,遴選學生向學校推薦。

第二章  評審組織

第四條  成立2003网站太阳集团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學院評審委員會”),其組成如下:

主任委員: 院長、黨委書記

副主任委員:研究生教學主管領導、學生工作主管領導

評委會成員:博士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教學秘書、研究生輔導員、博士研究生代表。

評審委員會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選實施辦法,負責學院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審核、評審及受理學生對評審結果的申訴等工作。

學院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的具體組織、協調、聯絡工作由研究生教學秘書組織實施,并負責保管好有關申請和評審資料。

第三章  獎勵名額與申請對象

    第五條  學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獎勵推薦名額共計6人,其中高年級組名額3人,低年級組名額3人。

第六條  申請對象主要面向學業成績優秀、創新意識強、科研能力突出的全日制脫産三年級和四年級博士研究生,特别優秀的全日制脫産一年級和二年級博士生也可申報。根據我院博士生學制,評選對象可分成高年級組和低年級組。

(一)高年級組:2017級直博生、2018級普通招考博士生、2018級碩博連讀生(1+4學制)、2019級碩博連讀生(2+3學制)。

(二)低年級組:2018級直博生、2019級普通招考博士生、2019級碩博連讀生(1+4學制)、2020級碩博連讀生(2+3學制)及低年級博士生。

第四章  獎勵标準與參選條件

第七條  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獎勵标準為每生每年1.5萬元。

第八條  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二)在博士研究生階段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突出,品行端正,無學術誠信不良記錄。

第九條  博士研究生出現以下任一情況,取消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參評學年違反國家法律、校規校紀受到處分者;

(二)參評學年任何一門必修課程考試不及格者;

(三)參評學年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者。

第十條 已獲得過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的研究生,申請參評本次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時必須提交新的科研成果證明材料。

第五章  評定辦法和程序

第十一條  個人申請與導師推薦

符合申請條件者如實填寫“2003网站太阳集团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申請表”、“思想品德表現與公益實踐活動自我陳述表”和“科研成果情況登記表”,附上相關證明材料,經導師填寫同意推薦意見後,在規定時間内交學院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每位導師最多推薦1名本人所指導的博士研究生參加評選。

第十二條  學院初審

學院工作人員收到學生申請後,對材料進行初審。

第十三條  會議評定

學院評審委員會統籌考慮學院學科布局及學科方向,從思想品德表現、參加公益實踐活動、學業成績、創新意識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的對申請人進行綜合評定,會議讨論決定産生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推薦人選。

第十四條  評定結果公示

    公示評審結果,公示期3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若有對學院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者,可實名據實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學院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2003网站太阳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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