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學校《關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保證評審工作公平、公開、公正,結合學院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來源于中央财政專項資金,用于獎勵攻讀碩士、博士學位期間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條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獎勵名額由教育部下達到學校再分配到學院,學院根據學校名額及學院情況,遴選學生向學校推薦。
第二章 評審組織
第四條成立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學院評審委員會”),其組成如下:
主任委員: 院長、黨委書記
副主任委員:研究生教學主管領導、學生工作主管領導
評委會成員: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教學秘書、研究生輔導員、學生代表。
評審委員會主要職責是:制定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實施辦法,負責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審核、評審及受理學生對評審結果的申訴等工作。
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具體組織、協調、聯絡工作由研究生教學秘書組織實施,并負責保管好有關申請和評審資料。
第三章 獎勵名額與申請對象
第五條學院2021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名額共計推薦5人,其中碩士研究生3人,博士研究生2人。
第六條申請對象為基本學制期間内在讀的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具體為: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指博一至博四4個年級的學生;直接攻博生指博一至博五5個年級的學生;碩博連讀生指博一至博三3個年級(對二年級轉為博士研究生的為博一至博四4個年級。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後,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為研一至研三3個年級的學生;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為研一、研二2個年級的學生。
第四章 獎勵标準與參選條件
第七條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标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标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
第八條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二)在學制期間内在讀,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
(三)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一年級碩士研究生,重點考察研究生本科階段的科研業績及其發展潛力。
2.二年級碩士研究生,所修課程規格化成績加權平均不低于80分,單科成績不低于75分。
3.三年級碩士研究生,所修課程考試規格化成績加權平均不低于75分,單科成績不低于65分。
4.博士研究生,所修課程規格化成績加權平均不低于75分,單科成績不低于65分,并且學術論文達到申報人申請學位的最低要求。
第九條研究生出現以下任一情況,取消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參評學年違反國家法律、校規校紀受到處分者;
(二)參評學年任何一門必修課程考試不及格者;
(三)參評學年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者。
第十條學生在一學年内可以同時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和校内學業獎學金。
第十一條研究生在學制期限内可多次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但科研成果不可重複使用。超出學制期限的研究生,自動取消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資格。
第十二條有意願申請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根據本辦法規定的申請條件,向學院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教務辦)提出申請。
第五章 評定辦法
第十三條博士研究生、二年級碩士研究生、三年級碩士研究生分别按照國家獎學金評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照綜合成績排序先後評定國家獎學金推薦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科研業績得分、學習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直至排出先後順序。
(一)二年級碩士研究生、三年級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思想品德表現與公益實踐活動成績×10%+學習成績×30%+科研業績得分×60%,成績經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後2位。
(二)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思想品德表現與公益實踐活動成績×10%+學習成績×10%+科研業績得分×80%,成績經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後2位。
(三)思想品德表現與公益實踐活動成績
思想品德表現與公益實踐活動成績定義為M1,滿分為100分。該項得分由學院學工辦根據學生填報的《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思想品德表現與公益實踐活動自我陳述表》,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組織評審确定。
(四)學習成績
學習成績,定義為M2,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導出的規格化加權平均分為準。
(五)科研業績
科研業績,定義為M3,滿分為100分。科研業績得分主要從論文、專利、科技競賽獎項三方面統計,科研業績得分計算公式以及計分細則見附件《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科研業績得分計算公式以及計分細則表》。若無成果,則M3得分為零。
第六章 評定程序
第十四條個人申請與導師推薦
符合申請條件者如實填寫申請表,附上相關證明材料,經導師填寫同意推薦意見後,在規定時間内交學院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每位導師最多推薦1名本人所指導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碩士研究生)參加評選。
第十五條學院初審與評審
學院工作人員收到學生申請後,對材料進行初審。然後,學院評審委員會對研究生個人申請材料進行評審,會議讨論決定推薦獲獎人選。
第十六條評定結果公示
公示評審結果,公示期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若有對學院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者,可實名據實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學院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科研業績得分計算公式及計分細則表
一、科研業績得分計算公式
1.科研業績得分計算公式
M科研= M3-1(提交1篇創新性研究論文代表作分數)+M3-2(獲得專利分數)+M3-3(科技競賽獲獎累計分數)
2.科研業績得分折算方式
參評學生按照本條前述計算方式所得科研業績得分中,最高分為滿分,即科研折算分為100分。其他科研業績得分折算分按以下公式計算:


二、科研業績計分細則表
表1研究生發表創新性研究論文計分表
作者排序及得分 |
M3-1得分值 |
提交1篇創新性研究論文代表作的刊物類型 |
高水平創新性研究論文 |
國内核心期刊 |
國内一般刊物 |
1或2-1 |
影響因子 10
|
4 |
2 |
共同第一作者 (自然排序排第一位) |
影響因子 10
70%
|
4 70%
|
2 70%
|
共同第一作者 (自然排序排第二位及以後) |
影響因子 10/n
|
4/n |
2/n |
說明:1.在作者順序及得分一欄中,2-1表示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n為共同第一作者人數。
2.須出具發表創新性研究論文證明。
表2研究生獲得專利計分表
專利類别 |
M3-2得分值 |
已轉讓專利 |
個人得分 |
40/n |
說明:獲得專利者必須持有專利證書,n為獲得專利授權人總數。
表3研究生參加科技競賽獲獎計分表
獲獎等級 |
M3-3得分值 |
國家級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個人得分 |
120/n |
90/n |
50/n |
說明:1.獲獎者應持有相應獲獎證書,n為參加科技競賽項目的獲獎人數。
2.同一項目獲多種獎勵的,隻以最高獎計算一次。
注明:高水平創新性研究論文、專利和科研獲獎隻統計本人為第一作者或者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的(統計時間截止至2021年10月8日)。高水平創新性研究論文須正式發表,研究生和指導教師均須以2003网站太阳集团為第一署名單位(前面可列本校國家級科研平台、本院部省級科研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