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在校研究生2015-2016學年網上申請住宿的通知
2015年06月10日    查看

各位研究生同學:

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修訂)》(湖大教字[2012]33号)和《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住宿申請管理辦法(試行)》(湖大教字[2012]34号)文件精神,我校實行研究生住宿申請制度。2015-2016學年内需要學校安排住宿的同學,請在規定時間内登錄相關網站申請住宿,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辦理住宿申請

(一)已住校碩士、博士研究生

1.提交住宿申請

凡有續住需求的同學,請于61590062317:00期間,登錄“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事務平台”宿舍管理系統(http://xssw.hnu.cn/LogPrompt.aspx),依次點擊左側“事務中心”—“床位續訂”,進行續住宿申請。如發現系統内個人住宿信息有誤,務必在該時間段内到樓棟宿管員處在《住宿信息修改及補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根據《湖南省學校學生公寓價格管理辦法》(湘價教〔2012112号)文件第八條規定:“學生因故中途轉學、退學的,應适當清退住宿費用。大中專院校一個學年按10個月計算,學生在校時間未滿3個月的,應按7個月清退學生費用,超過3個月未滿5個月的,按5個月清退費用,超過5個月的不清退費用。大中專學校學生按學校規定離校實習,實習時間滿一個學期且未占用床位的,學校應退還相應的住宿費。”請同學們嚴格按照個人實際住宿需求申請續住時間。

2.學校審核

624629日期間,學校依據宿舍房源、學生申請時間先後、住宿需求程度和在宿舍的表現等,對提交住宿申請的研究生進行入住資格綜合評定。具體審核原則為:

1)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類審核;

2)同批同類學生按提交申請的時間先後審核;

3)根據入住研究生在宿舍的表現等,确定其入住優先度;

4)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住宿申請管理辦法(試行)》(湖大教字[2012]34号)第二條規定“本辦法适用具有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第四條規定“學校原則上不接受超出學制(碩士研究生4年,博士研究生6年)研究生的住宿申請”等規定,原則上不接受非全日制和超出學制研究生的住宿申請。

3.查詢審核結果

630900登錄“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事務平台”( http://xssw.hnu.cn/LogPrompt.aspx),依次點擊左側“事務中心”—“床位續訂”,查詢學校審核結果。原則上安排原床位,園區服務中心可依據實際情況調整部分同學到新寝室新床位。

(二)現不住校研究生

2015-2016學年有住宿需求的現不住校研究生,不在本次申請範圍之内,開學後可自行到天馬園區事務大廳提交書面申請(需學院主管領導同意并簽字蓋學院公章),學校根據床位情況給予安排。

二、繳費入住

1.住宿申請已審核通過的學生應按物價部門核定的住宿收費标準按時交齊相關費用,住宿費原則上不能緩繳。請住宿申請已審核通過的同學按自己申請的住宿時間和相應住宿收費标準,于6307317:00将住宿費存入學費繳費卡。未按時繳納住宿費的同學,将被納入學校财務欠費名單,并影響本人的畢業審核。

2.園區服務中心安排調整床位的同學,請盡快搬出原寝室、退還宿舍鑰匙,經宿舍管理老師驗收确認并結清原宿舍相關費用後,于71217:00辦理入住手續,搬進新宿舍新床位入住。

三、注意事項

1.為便于新生住宿安排和假期宿舍維修事宜,請逾期未申請、申請未成功的同學,務必于71217:00辦理退宿手續(搬離學生寝室—結清相關費用—宿舍管理老師驗房—退還宿舍鑰匙并在《退宿登記本》簽名确認),開學後需自行解決住宿。

未按時辦理退宿手續的同學(如:人不住寝室了,還存放有行李或者未退鑰匙未在《退宿登記本》簽名确認等),将被視為有實際住宿需求,并追繳其三個月住宿費用。

2.已申請續住同學,如需取消續住申請或修改續住時間,可以在提交申請期間(61590062317:00),登錄“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事務平台”宿舍管理系統自行進行修改或取消。

3.住宿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即被視為占用下學年床位。根據《湖南省學校學生公寓價格管理辦法》(湘價教〔2012112号)文件第八條規定:“學生因故中途轉學、退學的,應适當清退住宿費用。大中專院校一個學年按10個月計算,學生在校時間未滿3個月的,應按7個月清退學生費用,超過3個月未滿5個月的,按5個月清退費用,超過5個月的不清退費用。大中專學校學生按學校規定離校實習,實習時間滿一個學期且未占用床位的,學校應退還相應的住宿費。”624,其它事由原則上不得申請退還住宿費。

4.申請當次有效,錯過本次申請的同學如有住校需求,開學後可自行到天馬園區事務大廳提交書面申請(需學院主管領導同意并簽字蓋學院公章),學校根據床位情況給予安排。

5.已入住學生如因學習需要等原因申請調整床位的開學一周後由本人提交調整床位的書面申請(需學院主管領導同意并簽字蓋學院公章)到天馬園區事務大廳,經審批同意并辦理調寝手續後方可調整。續訂開放期間不接受學生個人住宿調整的申請。

6.聯系電話:

073188664070 盧老師(咨詢電話)

073188823252 陳老師(監督電話)

 

學生工作部

大學生生活園區服務中心

 2015年6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