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校機關各部、處,各直附屬單位:
為确保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轉,現将2016年寒假放假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教學工作安排,2016年寒假自1月24日起至2月27日止。寒假期間,全體學生和教師休假,任課教師應在課程考試之後的7天内,将成績錄入教學服務系統。
二、各學院機關,校機關各部、處,各直屬單位從1月28日(星期四)至2月24日(星期三)安排輪休。寒假期間,作息時間調整為: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各單位在合理安排輪休的同時,要确保假期工作的正常運轉,确保新學期開學準備工作到位。
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春節:2月7日至13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春節期間,各單位須安排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安全保衛和值班工作。
四、請各單位于1月25日(星期一)前通過辦公自動化系統“個人辦公”模塊以“個人郵件”的方式,将寒假輪休安排和春節值班安排報至校辦公室值班室劉霞老師(88822745)。
五、寒假期間,各單位黨政一把手外出,須按照湖大黨字[2014]43号及湖大黨委辦發[2015]12号等文件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并報校辦公室備案。
六、下學期于2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課,全體學生須于2月28日(星期日)前回校報到,各學院須于2月29日上午将本科生、研究生報到情況分别報送學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離校教職工須于2月24日(星期三)前返校。2月25日起,各學院機關,校機關各部、處,各直屬單位全體工作人員上班,各單位須于2月26日上午将教職工返校情況報校辦公室值班室。
七、寒假期間,相關部門和學院要做好留校學生的生活保障和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對辦公樓、教學樓、實驗樓、資料室和學生宿舍等公共場所的安全管理,認真做好值班、後勤保障、公共衛生、消防和安全穩定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上報并妥善處置,确保師生員工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和寒假。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