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2003网站太阳集团章程》以學生為本的辦學理念,尊重學生個性發展需要,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湖大教字[2015] 37号)的精神和要求,為切實做好2015級學生轉專業(專業類)、專業分流(或轉專業)工作,特制訂此實施細則。
第一部分 轉專業(專業類)、專業分流(或轉專業)工作的
基本原則
一、轉專業(專業類)、專業分流(或轉專業)工作由學院統一組織。學院成立本科轉專業(專業類)、專業分流(或轉專業)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由學院院長擔任組長,成員由主管教學副院長、主管學工副書記、系主任、教學辦秘書、年級學生輔導員組成,日常工作由學院教學辦負責。
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學院本科生的轉專業(專業類)、專業分流(或轉專業)工作以公開、公正、公平為總的指導原則。
三、興趣專長與合理引導相結合的原則。學生應該綜合考慮自己的興趣、專長、發展目标和社會需要,慎重選擇;學院各系組織專業選擇宣介會,解答學生在專業選擇中的疑問和困惑,并根據學生的實際學習情況,給學生專業選擇提供指導。
四、該工作細則包括轉專業或專業類實施細則、轉專業轉入實施細則和學院專業分流實施細則,細則經學校審核通過後在學院網站公布并報教務處備案。
第二部分 轉專業或專業類實施細則
一、學院允許符合(湖大教字[2015] 37号)《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的要求的學生轉專業或專業類。不符合學校相關規定的學生不得轉專業或專業類。
二、一年級學生申請轉專業或專業類,原則上要求跨專業類(專業分類按教育部公布的相關文件)。
三、 二年級學生申請轉專業,一般隻能在相近專業之間進行。
四、存在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學生,也可申請轉專業:
(一)确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繼續學習,但尚能在校内其他專業學習的;
(二)确有某種特殊困難或非本人原因,經學校認定,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的;
(三)按照學籍預警相關辦法規定,已修核心課程有多門未通過者。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生不得申請轉專業:
(一)屬于提前批招生(以當年招生計劃為準,下同)的學生;
(二)從外校轉入我校的學生;
(三)在校期間已轉過專業的學生;
(四)相關文件規定不可轉專業的學生。
六、國防生轉專業按國防生相應管理辦法執行。
七、凡符合學校有關轉專業或專業類的規定的要求轉出我院的學生,學生按照學校規定時間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審核通過後,學院公示三天無異議後報送學校。
第三部分 轉專業轉入實施細則
一、學院願意接受符合(湖大教字[2015] 37号)《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的要求且符合我院各專業轉入條件的所有學生。
二、申請轉入學生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和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公民道德規範和學校管理制度,政治思想表現優良,品行端正,大學期間未受學校任何處分;學習認真刻苦,身體素質好,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
三、學生對轉入專業要有興趣愛好和初步認識,有志于從事該專業的進一步學習、深造和工作。
四、學院接受轉入學生後,總人數不得超過該專業相應年級原核定的招生計劃的110%。
五、接受轉入學生的學業背景:原則上隻接收理、工科學生。
六、如申請轉入生物技術或生物醫學工程專業的學生數與所申請專業實際在校人數之和未超過2015年對應專業招生計劃數,學院原則上予以接受,否則按以下方式遴選:以《大學英語(1)》與《高等數學A(1)》成績之和/2*70%+面試成績*30%按序排名錄取。
七、各專業轉入的學生,按照轉入專業和年級培養方案培養,其應修課程及學分數、畢業審核标準按轉入專業相應年級要求執行。
第四部分專業分流
一、我院按入學當年招生計劃所列出的生物技術專業和生物醫學工程專業招生的學生采取“2+2”的培養模式,通過大類階段學習後,進行專業分流。學生在一年級、二年級不分專業,按學院規定統一學習通識教育課程、學門核心和學類核心課程,取得規定的學分後,于第五學期分流進行專業課程學習。
二、2015級生物技術和生物醫學工程兩個專業的學生,可以在生物技術和生物醫學工程兩個專業之間選擇專業學習。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參與專業分流。
三、專業分流注意事項
(一)進行專業分流時,學生可在生物技術和生物醫學工程兩個專業中自主選擇一個專業學習。
(二)當選擇相應專業學生人數未達到15人時,該部分學生須重新選擇專業學習。
(三)學院各系應尊重教育教學規律,統籌規劃,有效指導學生理性選擇專業,确保人才培養質量。
(四)年級有異動和已轉專業的學生不得參與專業分流
四、專業分流工作程序
(一)學院專業工作小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專業分流方案的具體實施,并确定專業分流名單;
2.負責對新生進行以“專業分流”為主題的入學教育,使學生對學業、職業有合理的規劃,引導學生理性選擇專業;
3.負責思想政治教育,充分了解專業分流前學生的思想動态及意願,及時化解學生因選專業而産生的不良情緒;
4.負責接收、處理學生申訴。
(二)具體時間安排
1.專業分流工作安排在第四學期進行。
2.學院在學生入學第四學期初發布專業分流的工作安排,經學校審核後統一公布。
3.學生在第四學期學校規定的時間之前填報《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專業分流志願表》,并提交學院教學辦。
4.當選擇相應專業學生人數未達到15人時,該部分學生須重新填報并提交《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專業分流志願表》。
5.學院根據學生志願進行專業分流;
6.學院專業分流工作小組确定各專業推薦名單并公示3天。自公示之日起3天内,學生可以根據公示情況,提出申訴意見。學院在一周内進行處理。公示無異議後,學院向學校上報有關名單。
四、專業分流後教學管理
分流結果确定後,由教學辦、學生辦處對分流後各專業名冊進行備案,并報送教務處和學工辦。分流結果一經核定,學生自第5學期開始要按核定分流後的專業修讀。
2003网站太阳集团
2016年1月27日